[ 釘科技 小灰說事 ] 釘科技小灰昨天看到了這么一個問題:“賣得挺好的可口可樂為什么要繼續(xù)打廣告”。如果讓我來回答,那是因為“遺忘是人類的本能”,而品牌不希望被遺忘,在不能違背人類天性的前提下,只好用“重復出現(xiàn)”讓消費者或者潛在消費者重復記憶。當然,廣告或許只是“重復出現(xiàn)”方式的一種。
遺忘,就連小灰這種能記得按時吃飯的“偽記憶大師”也不能幸免。比如,要不是近期傳出了“酷派對小米熱銷的五款機型提起訴訟”的消息,小灰對酷派這個品牌已有些淡忘了?,F(xiàn)在,倒是想起來了一些事。
在今年1月初的一篇專訪稿件中,酷派 CEO 蔣超曾表示“很多公司在盜用或者竊取我們核心的技術和專利,下一步我們也會對一些相關公司進行專利訴訟”。而在1月26日,酷派便因小米等四公司涉嫌專利侵權,將其訴至深圳中院,只是當時未透露小米涉嫌侵權的產(chǎn)品信息。
據(jù)了解,該案件已于4月20日由深圳中院開庭審理,但目前尚未判決。此次,酷派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裁定被告(小米)停止侵犯專利權的行為。另據(jù)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報道,酷派方面相關負責人稱5月11日下午,酷派將對本案的詳細信息進行披露。
根據(jù)2月份澎湃新聞的一則報道,酷派起訴小米是因為:公司已經(jīng)警告在先,分別在2014年1月和2014年3月兩次給小米公司發(fā)送警告函,就提出的涉嫌侵權的專利與小米進行友善磋商,但小米均采取了忽視態(tài)度,公司只能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。
維權,這應該是酷派的主觀意圖。而從客觀來看,酷派還有可能有兩個收獲:一是由于引起關注令品牌更廣泛地回歸公眾視野;二是獲得一筆資金。再從目前的時間點來看,小米有可能會選擇與酷派庭外和解,畢竟,小米上市在即,此次訴訟在一定程度上已經(jīng)是公共事件。當然,最終結果如何,現(xiàn)在還不能下定論。
不過,對于上市前夕的小米而言,無論結果如何,此次事件都可以看做是一個提醒,提醒重視創(chuàng)新,也提醒尊重創(chuàng)新。無論是總結2017年的觸底反彈,還是論述2018年的戰(zhàn)略重點,雷軍多次談到過創(chuàng)新和品質(zhì),但目前來看,小米仍需努力。
小米向港交所遞交的招股書顯示,小米2015年至2017年研發(fā)開支分別為15.12億元、21.04億元和31.51億元,從資金量上看有所增加,但相對應的研發(fā)開支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.3%、3.1%和2.7%,并不算高,且在2017年甚至還出現(xiàn)了占比下降現(xiàn)象。2015年至2017年,小米專利申請開支分別為0.78億元、1.71億元及1.39億元,在2017年也出現(xiàn)了下降。
對于酷派而言,若對方侵權屬實,維權無錯,而且對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的意識值得國內(nèi)企業(yè)學習,但除了維權之外,或許還需要考慮如何讓品牌和產(chǎn)品更好地回歸公眾視野。最后提一個問題給眾多的手機廠商,面對酷派的專利“大棒”,各位做好準備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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